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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雷潮下信托的安全性
? ? 始于2018年6月的城投公司 行業定融產品 潮已經導致95%的平臺成為歷史,伴隨著還有不少“偽私募”的定融產品 潮,這場監管欠缺,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創新潮,給投資人上了一堂生動的風險投資教育課,對部分人來說,學費著實有些昂貴,損失慘重。
? ? 寬松的貨幣政策,持續的通貨膨脹,投資理財之路還得繼續。那對于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投資人來說,還能買什么既安全,收益又能比銀行高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呢央企信托-578號江蘇泰州地級市政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答案毫無疑問是:“信托”
? ? 可能很多投資人之前聽過此類產品,但是對它的安全性還是有疑問。本文將基于真實數據說話,從三個方面告訴您,為什么信托比想象中安全央企信托-578號江蘇泰州地級市政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 ? 首先應該看到,信托相較市場其他理財產品定位于高端和私募,起投資金通常是100萬起(現在也有30萬起投的信托,如果連30萬都沒有的話,那想買安全的理財產品只能回銀行了)如果您具備這一可投資金的條件,相信接下來的內容一定對您有所幫助。
一、法律和監管層面信托的安全性——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信托公司是正規的持牌金融機構,而且我國目前正常經營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目前看來也不會再有新的增加。與國內上千家的銀行、數百家券商和期貨公司相比,信托牌照可以說是中國所有金融牌照中最為稀缺和最為值錢的牌照。
? ? 監管層面對信托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信托是受銀保監會下的信托部所監管同時也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按照規定,信托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除了向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以外,還要向央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頻率至少是每半年一次。從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到,信托是在嚴格監管下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的機構——這一點和銀行一樣,兩者都屬于金融系統里的正規軍。
? ? 法律層面,涉及信托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一法三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正是信托的“一法三規”,規定了信托公司的經營范圍、行為規范;同時對信托公司的設立、信托業務的開展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因此信托公司在實際經營中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游離于監管之外的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
? ? 另外,信托有保障基金,這個可能有些投資人感到陌生,所謂的保障基金,是由信托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于化解和處置風險的互助資金。其本質就是發揮行業“穩定器”和抵御“行業風險”的作用。
總結:以上從法律和監管層面說明了信托為什么安全。信托公司是以依照《信托法》的相關條款所設立,嚴格遵守“一法三規”并且在銀監會的監管之下進行合法經營的金融機構。信托是我國金融系統的正規軍,而且是中國金融系統的四大支柱之一。截止2019年6月,信托管理資產規模達20多萬億,是僅次于銀行的第二大資管機構。
二、產品流程層面信托的安全性——一個信托產品從最初設立到最終成立,一共要經歷7個步驟,并且每個步驟都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規定。這七個步驟分別是:產品立項、盡職調查、內部審核、文件制作、賬戶開立、產品募集和產品成立。
事前階段(產品立項和盡職調查)
? ? 現實中,信托公司并不是什么業務都開展的,也就是說信托業務的準入有一定的門檻,也就是政策指引。每家公司的指引對各類業務的開展,都有自己的標準。以政信類項目為例,會對交易對手(融資方)的區域、財政收入、主體評級有一個基本的要求。這點可以類比于公司的招聘,每個公司招人都是有門檻的,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控制風險。所以說產品立項是信托的第一道防火墻。只有一個項目符合信托公司的指引和文件,才可以進入到盡職調查的階段,否則現實中活不過“一集”。產品立項完成之后,就到了盡職調查階段。盡職調查就是信托公司的業務經理作為受托人,就信托的融資各項事項展開的現場調查。通過信息收集和分析,形成對交易對手的一個全方面的透視。比如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現金流、還款能力等等。盡調遵循嚴格的流程,也就是第二道防火墻。
事中(內部審核、監管報備和合同制作)
? ? 完成了產品的立項和盡職調查后,就到了事中階段。這一階段主要包括內部評審、文件制作與事前報告、賬戶開立與合同管理。當信托公司的業務經理完成了盡職調查后,項目就進入到了內部審核階段。在這一階段當中,將由信托公司的中后臺對項目進行審核。例如合規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進行分審核,確保項目不存在合規風險;風向部門則對項目進行風險審核,并出具風控意見。之后項目材料將提交至項目評審委員會,由其做出一個綜合的判定,得出信托產品是否通過評審的結論。之所以這樣,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控制好風險。評審是最重要的階段,信托的風險大小以及發行的可行性都在這個階段完成。完成了內部評審階段之后,信托公司還要向銀保監會進行產品的一個報備,這是監管的規定。信托的產品,按照規定要向監管機構進行報備和申請并獲得批復意見,監管部門會對產品進行法律法規的審核,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進入到下個階段。下個階段就是信托賬戶的開立和合同管理。按照《信托法》相關規定,信托財產以第三方的形式獨立運營,和信托公司的自有財產進行嚴格的區分。因此,現實中會有兩個賬戶,一個是內部賬戶,一個是外部賬戶。在得到監管部門批復后,還要進行合同錄入,確保后面產品的推介和發行募資。
事后(推介募資和產品成立)
? ? 合同要素確定好之后,信托產品就正式進入到了募集階段。到這個時候,信托終于要和投資者見面了,不過嚴格意義上講這里只是推薦函,信托產品最后能夠成立,資金能否運用到項目當中,項目交易對手能否拿到資金,還取決于產品的募資募資進度。只有資金募集達到要求,產品才能正式成立,否則信托就無法成立。如果募集失敗,那么投資者的款項就會原封不動退回到投資者的賬戶當中。
總結:從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來看,一個信托產品要歷經七重“劫難”,才能最終成立。之所以復雜,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規定,一方面則是控制風險。
三、風控措施層面的安全性——國內的大部分信托產品還是債權類產品,無論是信托融資,股+債或者約定回購的形式,對于債權而言最大的風險就在于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即政信 風險。所以信托產品在進行設計的時候,信用風險是第一位考慮的因素。對于風險,信托產品往往會采取一定的風控措施來保證產品的最終兌付,最大程度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這一部分主要分析信托產品經常采用的風控措施,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其中的原理所在。
結構化設計
? ? 結構化設計也就是所謂的分層,是信托產品中常用的一種結構設置。大體意思就是將信托產品分為優先級和劣后級。優先級針對普通投資者,享有固定收益和有限償付的權利;而劣后級一般是交易對手或者第三方認購,享有浮動收益并優先承擔項目的風險。直白一點,劣后級相當于市安全墊,上面坐著的是優先級。
抵質押
? ? 抵質押措施是投資者相對比較熟悉的一種風控措施。尤其出現在房地產信托產品當中,往往都會追加交易對手的不動產(土地、房子和在建工程)作為風控和履約的手段。一旦融資方政信 或者無法按期兌付本金和收益,信托公司就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來實現產品的兌付,而且一般都會對資產打個折扣進行評估,一般是6-7折。意思就是,如果既是因為拍賣導致資產價值下降30-40%,也能確保對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覆蓋兌付。通過這樣的風控措施,能夠讓房地產信托類的產品政信 風險降到最低。
擔保
? ? 擔保也是一種常見的風控措施。一般有第三方擔?;蛘呒瘓F擔保等形式。對于擔保,信托公司往往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其信用等級不得低于交易對手,有些甚至要求高于交易對手。
總結:分析風控措施,旨在讓大家更好地了解信托產品安全的原因所在。比起城投公司 標的的不確定性、私募產品形同虛設的風控手段,信托實在是安全和靠譜得太多。
四、銀信合作
? ? 信托產品是銀行理財最青睞的投資標的,保守估計接近1/3的信托資產來源于銀行理財資金;當銀行在購買了信托產品之后,會拆分成不同期限(銀行7天—3年都有)、不同資金份額(以前銀行理財5萬,現在1萬即可)以滿足銀行不懂客戶的需求,當然產品的收益會再卡一道。所以說不定您早已經在參與信托投資了哦,銀行都信得過的信托,難道央企信托-578號江蘇泰州地級市政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你還不信么?
綜上:信托是的確安全的。信托作為國家持牌金融機構,接受最最嚴格的監管;一個信托產品從最初的設立要經歷7個步驟才能最終成立,并且嚴格遵循一套流程和體系;風險的可控性、項目的合規性是其他理財產品(非正規機構)不能和其相比的。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希望投資者能夠遠離不合規的金融機構,選擇相信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
600106的概況和前景
重慶路橋:關聯交易公告
證券代碼:600106 股票簡稱:重慶路橋 編號:臨2006-017
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內容:本公司擬投資渝涪高速公路,擬將不超過5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億元整)委托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占總股本的59.94%,以下簡稱"重慶國投")全部用于收購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涪公司")股權,收購單價不超過1.16元/股。
● 關聯人回避事宜:公司兩名關聯董事已執行了回避制度,未參加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
● 交易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的影響:通過本次交易,能增強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助于將公司發展成為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立足于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上市公司。而通過交易安排,公司在未來三年可保證6%的收益,不會對公司收益產生負面影響。
● 需提請投資者注意的其他事項:根據信托法的相關規定,信托項下所收購的渝涪公司股權名義持有人為重慶國投,本公司為信托受益人;重慶潤江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為新設公司,注冊資金為2億元人民幣,履行其合同義務存在一定風險。
一、關聯交易概述
本公司擬投資渝涪高速公路,擬與重慶國投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將不超過5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億元整)人民幣的資金委托重慶國投用于以不超過1.16元/股的價格收購渝涪公司部份股權。
1、渝涪公司簡介:
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涪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冊資本20億元,其中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國投")出資14億元(系集合信托資金)、重慶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出資6億元,主營渝涪高速公路的經營管理,擁有渝涪高速公路自2003年9月30日至2038年9月29日的特許經營權。近兩年來,渝涪高速公路的收費收入逐年穩步增加,2003年至2005年實現過路費收入分別達到9,188萬元,37,899萬元,40,271萬元。根據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評估報告,截至2006年10月31日,該公司帳面資產636,011萬元,股權評估價值為242,249萬元,每股凈值為1.21元,隨著重慶市經濟的飛速發展,加之滬蓉高速公路的即將通車,報告預測渝涪高速公路過路費收入在未來三年的增速分別為27%、12%,10%,三年后其凈資產收益率將達到或者超過6%。
根據渝涪公司2005年年報(經重慶展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該所不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顯示,該公司總資產571,581萬元,凈資產201,213萬元,當年實現過路費收入40,271萬元,凈利潤1,445萬元。預計2006年該路可實現收費收入4.4億元以上,2007年可實現收費收入將超過5億元(根據北京天健興業提供的評估報告)。
2、本公司作為該信托的委托人,將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重慶國投,重慶國投按照信托原則,根據本公司的要求, 將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用于收購渝涪公司部分股權,收購單價不超過1.16元/股。收購渝涪公司股權完成后,重慶國投按照信托原則為該股權的名義持有人,按與本公司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相關條款行使上述股權的管理權,本公司為信托受益人。
3、為保證公司信托投資的年收益率不低于6%,在公司與重慶國投簽訂《資金信托合同》的之前,重慶國投應與重慶潤江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約為20,000萬元人民幣,現正在籌建之中,該公司將收購并持有渝涪公司48.45%的股權,以下簡稱"潤江公司")簽訂相關協議,同時潤江公司向我司承諾保證本項信托投資的年收益率不低于6%,并在信托期限屆滿時根據需要以本信托收購的金額收購該信托股權。
4、因重慶國投持有本公司59.94%的股權,系本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次與重慶國投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構成了關聯交易。
公司于2006年11月1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審議此議案時,重慶國投派出的兩名董事翁振杰先生、梁斯揚先生按有關規定進行了回避,未參加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其他非關聯董事一致同意購買該信托,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關聯交易的事前意見及獨立董事意見。本次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相關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二、關聯方介紹
1、關聯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玉柏
注冊資本:163,373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2-2
主要經營業務或管理活動:受托經營資金信托業務;受托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托業務;受托經營國家有關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受托經營公益信托;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并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以銀行存放、同業拆放、融資租賃或投資方式運用自有資金;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辦理金融同業拆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9.9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東。
2、關聯人的股東結構圖:
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關聯交易止,公司與同一關聯人或同一交易標的的關聯交易達到凈資產的5%以上。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公司擬進行的資金信托總金額不超過5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億元整)。本公司作為該信托的委托人,將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重慶國投,重慶國投按信托原則,根據本公司的要求, 將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用于收購渝涪公司部分股權,收購單價不超過1.16元/股,收購渝涪公司股權完成后,重慶國投按照信托原則為該股權的名義持有人,按與本公司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相關條款行使上述股權的管理權,本公司為該信托資產的受益人。
四、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1、資金信托合同簽約雙方:
委托人: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2、資金信托目的:
委托人將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按信托原則,根據委托人的要求, 將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用于收購渝涪公司部分股權,收購單價不超過1.16元/股,收購渝涪公司股權完成后,受托人按照信托原則為該股權的名義持有人,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行使上述股權的管理權。
3、資金信托財產:
本合同的信托財產為委托人交付的不超過5億元信托資金,股權收購完成后,信托財產即為渝涪公司相應比例的股權(按1.16元/股收購單價計算,收購完成后持有渝涪公司21.55%的股權,對應的渝涪公司注冊資本金為43103.45萬元)及其所有衍生權益。衍生權益包括:
(1)上述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產生的增值、溢價、其它非營業性收入,及其衍生的全部資產和權益。
(2)委托人因送股、配股、轉增和認購新股而新增的股權。
(3)轉讓上述股權取得的全部收益。
4、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存續期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本信托終止前,如雙方協商一致,信托期限可以延長或提前終止。
5、信托財產的管理方式
(1)信托存續期內,委托人指定將信托資金用于收購渝涪公司股權,收購單價不超過1.16元/股,收購完成后,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行使股東權利,除對重大事項表決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外,日常事務管理由受托人進行。
(2)股權收購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將信托資金5億元用于以不超過1.16元/股的收購單價收購渝涪公司的股權,該股權目前名義持有人為重慶國投(作為重慶渝涪高速公路股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項下受托人,該集合資金信托于2003年12月發起設立,將于2006年12月到期)。委托人已知悉股權的現狀及《股權轉讓協議》全部內容,對股權轉讓并以信托方式持有等相關事宜無異議。
(3)股權管理
A、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對渝涪公司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B、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推薦人員出任渝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層管理人員及其他職務。
C、在下列情況下,受托人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后進行:
D、參加股東大會并進行表決。
E、如渝涪公司實施配股方案,受托人應及時通知委托人有關配股價格、配股數量、配股總金額等情況,受托人應及時將委托人交付的配股款為其取得相應的配售股份。如委托人未及時將配股款交付受托人,受托人將放棄其對應的配股權。
F、受托人將收到的股息及紅利劃入信托財產專戶統一管理,并按照本合同約定和委托人指令進行分配。
6、信托收益:
預計信托受益人信托年收益率為6%(含稅)。
7、受托人的報酬
(1)信托期間,受托人收取的信托報酬為信托資金總額的2‰。
(2)信托報酬的支付時間為每年的12月30日。
8、信托收益
(1)信托財產的收益主要來源
A、收購的渝涪公司股權產生的股息及紅利;
B、信托資金及收益存放銀行所產生的利息收益;
C、信托財產以其它方式運用產生的收益。
(2)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
A、受托人應就經營管理信托財產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信托財產經營產生的收益應繳納的稅、費由受托人從信托財產中支付。
B、所有因管理或處分信托財產的事務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監管費、律師費、公證費、登記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屬于信托財產應列支和承擔的費用。
C、對上述費用,受托人不予承擔,也不予墊付,由信托財產承擔,如信托財產不能支付時,則由委托人承擔。
(3)信托收益的計算與分配
A、預計信托受益人信托年收益率為6%(含稅)。
B、受益人信托收益是指運用、處置信托財產所得收入扣除信托財產應承擔稅、費及受托人信托報酬后的凈值。
C、信托收益的分配按年度進行,于信托成立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
D、受托人應在本信托結束后的十個工作日內,按照委托人指令以信托財產的實際存續狀態向受益人分配,分配形式包括現金和股權,其中: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受托人將扣除國家規定的受益人應交納的稅、費后的余額款項劃付至受益人銀行賬戶;以股權方式分配的,受托人在委托人規定時間內將信托項下渝涪公司股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如信托收益需通過對信托財產進行變賣、拍賣或者司法途徑等方式處置獲得的,則信托收益的分配應在上述程序完成后進行。
E、經委托人、受益人及受托人協商一致,可以提前或延遲分配信托收益。
9、信托受益人的變更與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也可用于清償到期債務。
(2)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有效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到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指定地點申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經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確認后生效。否則,不得對抗受托人。
(3)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成為本信托項下新的受益人。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隨意變更受益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委托人與受益人應共同到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委托人變更受益人應以不違背《信托法》之相關規定為限。
(5)信托受益權質押、繼承及信托文件掛失等,均應在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6)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人變更或信托受益權轉讓、質押、繼承、掛失等登記手續時,雙方當事人應按以下標準分別向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交納登記手續費:
A、標的金額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1‰計收;
B、標的金額100萬元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按0.5‰計收;
C、標的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1‰計收。
10、政信 責任及糾紛解決
(1)任何一方違反本信托合同相關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信托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確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委托人、受益人與受托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與受托人如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信托的變更和終止
(1)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信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終止:
A、信托期限屆滿;
B、信托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C、經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
D、信托被解除;
E、信托的存續違反信托目的。
(3) 本合同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屬于信托受益人。
(4) 本合同項下信托終止,受托人應當就信托事務出具清算報告。
(5)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將歸屬于受益人的信托財產以其在信托終止時的實際存續狀態劃至受益人銀行賬戶或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如信托財產以債權形式向受益人進行分配,則債權轉讓至受益人名下的相關手續由受益人負責辦理。
12、合同生效條件:
(1)重慶潤江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已購買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8.45%的股權。
(2)受托人已同重慶潤江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就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關于2007-2009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的股東利潤分配方案及信托股權處理達成協議。
(3)本合同經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簽字蓋章,并且信托資金到達受托人帳戶。
五、進行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情況
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性資產為重慶市主城區的"三橋一路",包括長江石板坡大橋、嘉陵江牛角沱大橋、嘉陵江石門大橋。由于嘉陵江牛角沱大橋的收費期限將于2010年到期,屆時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將減少約4,000萬元,從而將導致公司凈利潤顯著下降,長江石板坡大橋、嘉陵江石門大橋的收費期限也將于2016年、2021年到期。為保證公司持續穩定地發展,有必要通過投資、收購、兼并一些預期有良好發展前景、有穩定收入來源的項目,使公司成為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立足于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上市公司。投資渝涪高速公路有助于公司實現這一目標。在本次投資中公司采用信托方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近三年公司能至少獲得每年6%的投資收益,使公司業績不會因為本次投資行為出現較大波動,同時保證公司在三年后對渝涪高速股權有繼續持有或退出的選擇權,以規避期間內可能出現的政策變化及其他風險。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根據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供的本次投資渝涪高速公路所涉及的資金信托合同、資產評估報告等與本次交易有關的資料,并就相關事宜與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進行了詳細深入的詢問與探討?,F對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渝涪高速公路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本次擬進行的投資渝涪高速公路及關聯交易所涉及的資產均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并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公司以評估結果作為定價依據。本次進行的投資渝涪高速公路及關聯交易客觀公允、交易條件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和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本人同意公司與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簽訂《資金信托合同》,用于投資渝涪高速公路。
七、備查文件目錄:
1、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2、資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11月22日
ca信托是哪個信托
江蘇泰州望濤集合資金信托。
CA信托公司是一家立足于西部,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業務輻射的信托公司。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共成立房地產集合信托計劃1276個,規模2714.66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金融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應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義
金融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應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義
一、產品收益
對于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監管政策上不允許承諾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預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資者進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決于以下因素:
1、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和國債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財產品與銀行存款同為理財產品,金融理財產品風險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于銀行存款利率。在國債發行期,金融理財產品收益率的設定也要高于國債利率。對于銀行城投公司替代類的銀信合作產品,其收益率基本為城投公司利率扣除信托公司和銀行的傭金比率。
2、不同類型項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資金信托的城投公司類產品收益一般水平為6%-9%,其中工礦企業、基礎設施等項目偏向下限,房地產類項目偏向上限。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金融理財產品,其收益水平隨市場行情波動較大,一般只給出較低的預期收益率。同一項目,如果采用股權或權益投資的信托方式,給出的預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針對項目投資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額,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水平也會有所不同。期限越長,投資金額越大,收益水平則越高。
二、產品期限
金融理財產品期限的設計,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資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來講,資金周轉項目的期限為中短期,基礎設施大型工程等建設項目則周期較長,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介于二者之間,PE 類項目的期限通常最長。
2、投資者的投資偏好。由于時間越長,未來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資項目,通常在3年以內,不超過5年。
3、監管要求?!缎磐泄炯腺Y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期限不少于一年。上述前兩方面的因素要綜合考慮,從市場的角度來看,投資者的偏好應優先考慮。目前實務上,大多數金融理財產品的期限為1-3 年,既滿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資者的取向。對于一些長期項目,在設計上可以考慮多種融資渠道對接的方式,如信托融資、銀行城投公司和股權融資等實行對接,既符合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偏好,又能滿足一些項目的長期資金需求。
三、 風險控制
金融理財產品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以及其他風險。在金融理財產品設計上主要針對前兩類風險加以防范。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政信 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對信用風險,金融理財產品主要采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金融理財產品設計上常用的是前三種。其中,金融理財產品中運用的“保證”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擔保,為金融理財產品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實踐中已出現的主要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企業、地方政府(較特殊)。2008 年年中,監管部門為了控制銀行風險,以“窗口指導”的形式叫停了商業銀行為融資性信托業務提供擔保。2008 年12 月,銀監會頒發了《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財產品及該金融理財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背巳谫Y方自身為信托項目提供擔保之外,融資方的控股公司或關聯企業也常常扮演保證人的角色。另外,對于最終為個人控制的企業,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也是目前金融理財產品風險控制的一種流行設計。地方政府為信托項目提供擔保,過去采用過“承諾函”等方式,由于其擔保在法律認定上的無效性,近年來主要采取同級人大列入財政預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項目中,由于同時“捆綁”了地方銀行和當地投資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類信托項目中也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并獲得了市場的認可。抵押/質押是融資方提供有效資產進行擔保,常見的是房地產抵押、股權質押、應收帳款質押等。對于資產抵/質押這類擔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為資產評估值的30-50%。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利率、匯率和價格波動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在金融理財產品中,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產品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此類產品在風險控制設計上,主要采取結構化信用增級、設立預警點、止損點等方式。即以產品單位凈值為標準,一旦虧損達到某一凈值(預警點),則信托機構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補充保證金(或者追加其他擔保物);一旦達到更低的某一凈值標準(止損點),則采取強制平倉措施,并實行清盤。
此外,對于一些項目融資,還可通過封閉運作的方式控制資金使用并保障還款來源,例如在一些權益投資類金融理財產品中,就采用了專戶管理(或監管賬戶)的方式控制回流資金。
有人說信托不但收益高,而且比較靠譜,是真的嗎?
在投資理財市場,收益率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衡量風險的指標;還記得郭主席在陸家嘴論壇上說的話么?
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一旦發現承諾高回報的理財產品和投資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積極舉報,讓各種金融城投公司 和不斷變異的龐氏信托定融 無所遁形。
當時的這番言論,引起了很多人的不屑一顧和嗤之以鼻。而從現在來看,這真的是一條投資的金科玉律。很多交了學費和學乖投資者,開始理性投資對于8%以上的理財產品碰都不碰,6%以上的產品都敬而遠之,寧愿將錢購買銀行的大額存單和其他穩健型理財產品中。
這樣的操作有沒有錯呢?當然沒有,投資理財,本金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然而這樣做法有沒有問題呢?當然有!
投資理財的目標是在實現風險可控情況下的收益最大化,而將錢放入大額存單,放入國債和其他銀行理財等產品當中;盡管實現了風險的可控,然而卻沒有實現收益的最大化,以至于產生了一定的機會成本。
關注筆者的朋友都知道,我接下來肯定要說信托了?,F實中,信托產品的收益率長期顯著的高于同類的理財產品,這是不爭的事實。隨便查詢一家信托公司的產品收益率,普遍在7.5%以上;8%-9%已經是常態;如果金額夠大,那么10%左右也是有可能的。
面對如此之高的收益率了,很多人會有這樣一個疑惑,信托產品是否隱藏著更大的風險呢?并不是。信托產品的高收益收益率說明其產品存在一定風險,然而比起不靠譜的城投公司 和私募而言(非法集資就不說了)。信托的風險完全處于可控的狀態,這個在前面的文章中也已經給予論述。
今天的文章圍繞信托的高收益進行展開,信托高收益究竟合不合理,來自于哪幾個方面?有哪些原因?筆者一直致力于提供易懂、專業、靠譜和持久的服務,一直鼓勵投資者購買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畢竟投資理財的陷阱太多,太多。
原因一:資本管制和幣值低估
資本管制
國家實行了一定程度的資本管制,在這樣的管制之下,無疑就形成了一個大壩,將境內外的貨幣市場進行隔絕了起來。這條大壩就像兩條不同的水位線,人民幣作為一種高息貨幣,形成了一個較高的水位線,而境外其他可知流通的資本的處于較低水平。
當然這沒錯,作為轉型體制國家,其外匯市場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程度遠遠高于發達國家。為了保證國內經濟的平穩運行,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尤其是在當前內外部不確定性加大的時期,實行一定程度的資本管制不僅十分有必要,而且也是對于國家金融安全和進出口的穩定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客觀來看,在人民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的以及匯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過程當中,資本管制將繼續存在。對于這一管制要予以理解,舉雙手贊同,畢竟這關乎國家金融安全,不是小事情。
幣值低估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許多西方國家紛紛開始進行利率的調整,很多國家的基準利率甚至為0或者負的,因此境外資本市場流動性處于非常充沛的水平。即使到了現在,國外流動性依然還是十分充裕。
而且根據利率平價原理,利率越高的地區和國家,在自由流動體系中,貨幣會追逐高回報,進而抬升對本幣的需求。造成的后果就是本幣升值,外幣貶值;這個是大學經濟學原理中的內容
可以想象,一旦解除資本管制,大批熱錢迅速涌入國內市場之后,將會把我國資產的回報率拉低到與世界平均水平,這必然不利于中國的發展。所以必須進行一定程度的資本管制,帶來的效果就是幣值的低估。
總結:資本管制和幣值低估,是包括信托產品在內的金融產品高收益率的基礎性來源。
原因之二:利率“雙軌制”
截止到今天,我國的城投公司利率已經基本實現了市場化,然而存款利率因為某些原因依然沒有完全放開,或者說只是適度放開。這就是我國利率的雙軌制的現狀,不過這主要針對的是銀行信貸資金。
信托高利率,有依有據
而根據規定,融資類信托計劃在發放信托城投公司的時候,無需參照人民銀行制定的基準利率上下浮動的限制。按照規定,融資類信托可以在不高于基準利率4倍的范圍設定相應利率的水平,這就是信托產品高收益來源的合規性基礎,范圍靈活讓銀行十分羨慕。
所以可以看到,信托產品的高收益是有法有規可以依據的,而不是類似于害人無數的高利貸和現金貸,隨意定價,各種套路。一旦上鉤,真的是很慘很慘,不過這是后話了。
長期看好中國
應該看到,盡管近幾年我國經濟增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滑,而且下行壓力仍然較大。但是我國經濟社會長期向上想好發展的大趨勢是沒有改變的,未來30年中國面臨前所未有的大變局。這是中央的論調,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們都必須鑒定這樣的信念,前途是美好的,過程是曲折的。
中華民族的崛起,一定能夠實現!(嚴肅臉)
言歸正傳,在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過程當中,相對于受到更嚴格管制和監管的銀行信貸資金,信托資金具備相當的靈活性。從而更多地分享了使實體經濟增長的成果,同時也扮演了利率市場化的先行角色。因此,信托產品的收益率更接近于真實利率水平。
銀行渠道的融資長期以來面臨著諸如利率管制,信貸規模調控,資金用途使用限制等問題。這是必須的,因為銀行是金融市場的主力;防范風險是第一位的。再加上近年來一系列監管對于銀行各類創新的限制,使得銀行銀貸資金出不來,玩不轉。而成本相對高,靈活性較好的信托融資渠道成為了像房地產、基礎建設、礦產能源等資金密集型行業的重要選擇。
總結:信托產品高收益在第二個原因,來源于我國利率的雙軌制現狀。
原因之三:綜合運用多種金融工具,深層次把握風險
接觸過銀行或者信貸的朋友都知道,商業銀行發放的信貸資金是屬于債權性質,其風控手段極為有限,而且主要集中在抵押和擔保這兩類。而抵押和擔保,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抵押物價值、存在法律訴訟和瑕疵,擔保單位自身難保等情形,出現這樣的情形之后,銀行會非常被動。類似于持有股權,投資附帶期權等是銀行無法做到也是不允許做的。
而信托不一樣,信托有著金融行業“輕騎兵”之稱,是我國境內唯一可以跨越貨幣、資本、實業三個領域的合法金融機構。因此在信托平臺上,可以集成所有的金融工具,包括常見的股權、債權、股債混合和可轉股、可轉債等進行資金的靈活運用,這也就是為什么信托牌照如此值錢和原因,因為信托本身就類似于一個“金融全牌照”,這是其特有的制度優勢。
以投資者熟悉的房地產信托為例,房地產信托可以說是信托綜合應用和表現一的“大舞臺”;針對這一類型信托除了城投公司以外,還有股權附帶回購和特定資產收益權以及信托計劃作為有限合伙人(LP)等靈活的資金運用形式。
在滿足了融資方融資需求的同時,信托還通過各種安排還可以深入到企業內部,其運用手段更為先進,風控措施更為充分。比如信托可以派駐人員進入管理層,實現印章共管,確保資金合理、合規的使用;因此信托對于項目風險有著更大更強的控制力,而高收益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總結:多種金融工具的運用,對風險更深層次的把握,是信托產品能夠取得高收益的第三個原因
原因之四:杠桿化策略和結構性分層
金融的魅力-杠桿操作
金融的魅力何在?相信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答案。但是有一點相信大家都不會否認,那就是杠桿游戲。對于穩定盈利機會提供杠桿支持,低成本的高杠桿率是一門藝術更是挑戰;這是金融的魅力所在。
以期貨投資為例,其特有的保證金制度就是杠桿。但是杠桿操作是一把雙刃在放大了盈利的同時放大了風險。投資者操作正確則有可能賺得盆滿缽滿,一旦失誤則有可能血本無歸,而且要知道,杠桿策略的應用不僅有融資融券以及期貨、還有包括諸如權證、期權等投資產品。
當然,這里只是說明,絕沒有鼓勵借貸增杠桿的一說,這是危險且與政策相違背的。
杠桿和結構化策略
杠桿策略在信托中同樣有著非常典型的運用,那就是所謂的結構化分層。作為最為常用的一種內部增信措施,結構化分層又稱為有限本金保障制度,購買過信托的朋友或者對信托有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很多信托產品會通過分層來控制風險。
結構化分層就是將集合信托計劃分為優先受益權份額和次級受益權份額;而優先受益權份額面向信托公司的高凈值客戶和其他合格投資者;次級收益權一般由融資方交易對手或者與其有關聯的第三方認購,在償付順序上,次級受益權劣后于優先受益權受償,但所有的剩余收益歸于次級。
簡單而言,次級就是優先級的安全墊。
作為融資方和交易對手的次級委托人,出于對項目的熟悉和投資能力的自信,愿意在信托發行前約定將部分高收益給提供杠桿支持的優先投資者。比如證券結構化信托里面,在優先級和次級為2:1的杠桿比例之下,委托人愿意付出的融資成本利率平均在10%左右,相當于大額存單數倍的回報率,對于優先投資者而言有著相當的吸引力。
總結:杠桿化策略和結構化分層,是信托產品高收益來源的第四個原因。
原因五:跨市場套利
現實中,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業市場這三個市場呈現出明顯不同的風險和收益特征。即使是資本市場下面的若干子市場,之間也存在截然不同的高收益機會,這為信托市場套利提供了基礎。一般的資金只能進入其中一兩個領域,而信托則可以全部打通。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普通客戶活期存款利率水平僅有0.5%,然而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也就是Shibor在大都維持在2-3%左右。以余額寶和理財通等為代表的貨幣基金,則更是在資金緊張之下曾錄得過5%的高收益率。
這還僅僅只是銀行市場,而實業市場通常遵循這資產的估價方法;反觀資本市場,其市盈率水平在20倍30倍之間,而市凈率更是低于這個數字,差別過于明顯。這也就是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的套利機會,并且這一機會長期存在;也正是因為如此,才吸引了各類創投和私募股權,截至目前我國這兩類股權投資早已超過10萬億。
對于其他金融機構而言,比如銀行、券商等則無法像信托一樣能夠充分發揮其跨市場的投資優勢,將投資者帶入到他們自身無法輕易介入的投資領域,獲取相對的高收益。
總結:多市場優勢,這是信托高收益來源的第五個原因。
原因之六:其他因素
作為一種靈活高效的資金安排,信托還可以通過其他若干方法獲得非常高的收益率。比如信托+有限合伙人(LP),第三方參與的受益權轉讓等等以及對接券商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模式組合投資等等。
通過突破管制和進行監管套利,發揮大客戶資金優勢,單一產品定制化等等,這些都是信托能夠取得高收益的重要原因,這里就不再進行展開。
結束語
以上歸納的六點原因,就是信托高收益的基礎。這六個原因是國內資本管制和幣值的低估,利率雙軌制,信托自身的多金融工具優勢,杠桿化與結構化策略,跨市場套利和其他安排等。
可以看到,信托的高收益,有法有據,合法合規;為市場所能接受。在筆者進行持續創作的過程當中,反復強調了信托作為持牌金融機構的可靠性和靠譜性,這篇文章也告訴你了其收益率的可行性。
2018年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數據顯示,平均收益率是7.90%,相對2017年有一定幅度的提升,這主要源于2018年資金市場的緊張以及企業融資渠道的收窄。當然,信托收益率也是與市場流動性水平以及企業信貸融資難易程度相關的。
今年以來,各類房地產信托和征信信托發行量較去年出現大幅下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地方債發行放松和大型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通暢。因此,今年以來出現了頻頻出現的信托產品火爆和秒光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可以看到在一系列制度優勢的基礎上,信托較較其他機構能夠對風險實行更大程度的把控,從而也就應該獲得的相對于銀行理財、券商資管等更高的收益率,而且這個收益率是相對安全和可靠的。
即使超過了郭主席所說的8%,其風險仍然處于可控的范圍之內;而且歷史上實質性政信 的少之又少,即使是“雷王”中江信托,很多四五線城市的政信類信托項目也陸續實現了兌付,畢竟有抵押,有擔保以及其他各類風控措施,所以無法實現兌付的是少之又少,比草根、錢寶網等有著本質的區別。
希望投資者能夠深入了解信托這一產品的特點,了解其高收益的來源;選擇投資理財一定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這是實現可持續收益的根本的因素。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便宜,而將錢投了各種非法傳銷機制當中。你收獲的也許只是一點點利息,而失去的卻是全部本金,甚至是養老生活的全部保障。
這是已經發生,并且還將發生的事情。所以,投資千萬條,靠譜第一條。選擇靠譜的理財機構和顧問,才是資金安全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