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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最主要特點是
集合信托計劃主要特點:(1)委托人為二人或更多;
(2)每一位委托人分別與受托人簽署信托合同;
(3)委托人所交付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集中管理、使用和處置;
(4)每一位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使用范圍相同。
【拓展資料】
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把兩個或兩個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知識產權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義對所接受委托的財產進行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
由眾多的委托人將其有關財產作為信托財產分別或集中轉移給受托人并由此設立的信托。在這種信托存續期間,在需要的情況下,眾多的委托人往往按照與信托有關的文件的規定或者應受托人的要求或者自發地召開會議以討論和決定與信托有關的重大事項;這一會議將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他們集中在一起從而形成由人的集合組成的集團,所以集合信托又稱為“集團信托”。
集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在于:
第一、它為自益信托;
第二、它存在眾多的委托人,從而相應地也就存在眾多的受益人;
第三、它的信托財產是眾多委托人(受益人)個人財產的集合體。集團信托屬于明示信托。對集團信托的規制適用信托法關于信托的一般規定。除此之外,考慮到各種具體的集團信托在成立、執行、受托人條件、對受益權的滿足以及對其運作過程的監督等方面所各自具有的特殊性。為了使這一規制能夠得以有效進行,一些國家還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相應的信托特別法來對它們分別適用。
按照其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托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證券市場的信托。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托、債券投資信托和證券組合投資信托等。
組合投資信托,即根據委托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城投公司、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組合配比運作,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城投公司的信托。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招行回應代銷政信 事件,上半年代理信托計劃收入同比增長約兩成
近日,有媒體報道,由招行代銷的規模為人民幣5億元的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出現實質性政信 ,未向投資者分配2021年第二季度的利息。媒體報道顯示,該信托計劃已于2021年8 月14日到期,投資者尚未收到明確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針對上述報道事項,招行稱其進行了調查、核實,并披露了相關情況的專項說明。
招行稱其為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代銷機構,該信托計劃的產品發行方及主動管理人則為大業信托。該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用于向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融資人民幣5億元。同時,據招行透露,為擔保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支付義務的履行,華夏幸?;鶚I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幸?!保Υ颂峁┝瞬豢沙蜂N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據招行介紹,該信托計劃已于2021年8月16日到期。根據大業信托2021年8月16日出具的《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臨時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大業信托仍未收到融資方應支付的款項,保證人華夏幸福亦未履行保證責任。
兩天前,即8月14日,招行剛剛發布了2021年半年度報告。
報告顯示,2021年上半年,招行在春節后權益市場震蕩加劇的背景下,重點部署理財業務、加大產品供給,期末零售理財產品余額25853.82億元(即約2.59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6.61%;實現代理信托類產品銷售額達到2269.93億元,同比增長7.63%。同時,在報告期內,招行實現零售財富管理手續費及傭金收入188.93億元,其中,代理信托計劃收入為40.06億元,較上年同期代理信托計劃收入的33.10億元,同比增長約21.03%。
此外,半年度報告披露,截至報告期末,招行私人銀行客戶(指人民幣總資產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戶)數量為11.1949萬戶,較上年末增長11.97%;戶均總資產為2795.29萬元,較上年末增加20.02萬元。截至報告期末,招行已在81個境內城市和6個境外城市建立了102家私人銀行中心和64家財富管理中心,構建起包含私人銀行中心、財富管理中心、招行App“私人銀行專區”、網絡經營服務中心遠程私人助理團隊的高價值客戶立體化服務網絡。
關于本次信托計劃政信 事件的解決方案,據招行介紹,大業信托依據該信托計劃受益人的投票表決結果,已經代表該信托計劃受益人加入了華夏幸?;鶚I股份有限公司債委會(即“債委會”)。依據債委會規程,各債權人的債務化解方案,需等待債委會確定的統一債務化解方案公布后方能得知。但目前債委會尚未公布債務化解方案。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劉軍
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2009修訂)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的經營行為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保障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信托計劃),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托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托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信托計劃財產獨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財產,信托公司不得將信托計劃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信托公司因信托計劃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信托計劃財產;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信托計劃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第四條 信托公司管理、運用信托計劃財產,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務。第二章 信托計劃的設立第五條 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大業信托-利業19號(鄒城城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一)委托人為合格投資者;
(二)參與信托計劃的委托人為惟一受益人;
(三)單個信托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托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六)信托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托單位;
(七)信托合同應約定受托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托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條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托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第七條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計劃,應有規范和詳盡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參與信托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如實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響投資者進行獨立風險判斷的誤導性陳述。
信托公司異地推介信托計劃的,應當在推介前向注冊地、推介地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省級派出機構報告。第八條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計劃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以任何方式承諾信托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托資金的最低收益;
(二)進行公開營銷宣傳;
(三)委托非金融機構進行推介;
(四)推介材料含有與信托文件不符的內容,或者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情況;
(五)對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作夸大介紹,或者惡意貶低同行;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禁止的其他行為。第九條 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事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風險評估、有無關聯方交易等事項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第十條 信托計劃文件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認購風險申明書;
(二)信托計劃說明書;
(三)信托合同;
(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一條 認購風險申明書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信托計劃不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
(二)委托人應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認購信托單位,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托計劃。
(三)信托公司依據信托計劃文件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信托公司因違背信托計劃文件、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四)委托人在認購風險申明書上簽字,即表明已認真閱讀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計劃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擔相應的信托投資風險。
認購風險申明書一式二份,注明委托人認購信托單位的數量,分別由信托公司和受益人持有。
2022年王亞偉持有什么股票
深紡織A:王亞偉、摩根斯坦利等公募押注重組機會,深圳國資委旗下公司,潛力大。
江淮汽車:王亞偉旗下華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華潤信托·昀灃9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持股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的0.55%。
鳳凰光學:王亞偉旗下中鐵寶盈資產-招商銀行-外貿信托-昀灃3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持股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的0.52%。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于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后,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并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并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
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之一;股票已經成為大企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和交易)與債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