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本文目錄一覽:
- 1、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待遇
- 2、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辦法
- 3、昆明高新國有資產有限公司會城投公司 嗎?
- 4、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怎么樣?
- 5、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考什么
- 6、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2014)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待遇
好。根據查詢企業招聘信息可知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福利待遇非常好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工資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成立于1992年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一家以從事金融業為主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的企業。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快昆明市改革開放步伐,促進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高新區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面積11.5平方公里,由新區、金鼎科技園、科技街和云南民辦科技園等部分組成。第三條 高新區是昆明市綜合改革的試驗區,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現代行政管理體制的生長點和發育區,是對外開放的窗口。高新區應積極探索和建立按國際慣例運行的高效、靈活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高新區成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要基地,新型的現代化科技城區,昆明市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第四條 高新區內的各類單位和個人以及在高新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云南省、昆明市的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第二章 管委會職責和權限第五條 昆明市人民政府在高新區設立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代表昆明市人民政府對高新區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第六條 管委會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高新區各項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根據國家、省、市關于高新區各項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適用于高新區建設統一發展的有關政策、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研究編制高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規,組織編制高新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
(五)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六)對高新區的各類單位和個人進行管理和監督,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
(七)組織或審批進入高新區的投資項目。
(八)開展國際科技、經濟貿易合作和交流,開拓國際市場,按規定處理高新區的有關涉外事務。
(九)負責協調各部門和各單位有關高新區的工作。
(十)興辦和管理高新區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社會化、專業性、中介性的服務事業。
(十一)負責高新區內農村村鎮建設、征地動遷的有關工作。
(十二)完成國家、省、市人民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七條 管委會權限
(一)昆明市人民政府賦予管委會在高新區內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權限。
(二)管委會可以根據職責和工作任務,設立相應的內部職能機構,在高新區行使市級相關部門的管理權限,業務上接受市政府相應職能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統籌安排高新區內的投資項目。在高新區投資的項目,投資總額在市人民政府審批權限內的,由管委會審批;超過市人民政府審批權限的,由管委會初審后轉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審批總投資在三千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并代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書。
(四)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高新區的分支機構的工作,并做好服務。
(五)依法對高新區內的各類單位和個人以及在高新區注冊的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高新區內的財政、國有資產、勞動人事、公安、統計、知識產權和工商行政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高新區內規劃、土地、環保、建設、市政公用和房地產管理工作。
(八)按總體規劃,建設和管理高新區內的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九)依照法律和法規管理高新區的進出口貿易、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其他涉外經濟活動。
(十)依法處理高新區的涉外事務;按規定審批高新區有關人員因公出國(境)和對外邀請等事項。
(十一)負責高新區內的社會治安和戶政管理工作,在市核準的指標內,審批和辦理城鎮戶口落戶手續和農轉非手續。
(十二)國家、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第三章 投資和項目管理第八條 鼓勵在高新區興辦下列高新技術產業和項目:
(一)生物工程技術及其產品;
(二)光機電一體化技術及其產品;
(三)新材料技術及其產品;
(四)新能源技術,高效節能技術及其產品;
(五)信息技術及其產品;
(六)其他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
昆明高新國有資產有限公司會城投公司 嗎?
據上交所公司債券項目信息平臺披露,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項目狀態更新為“終止”。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該債券品種為私募,擬發行金額為15億元,發行人為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承銷商/管理人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日期為2021年2月26日。
據悉,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注冊資本為5.4億,法定代表人為李林謙。分別由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云南省財政廳持股90%和10%。
經營范圍:負責高新區以及新昆明新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的基礎設施、環保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項目的投融資;負責高新區公建設施建設;負責高新區管委會授權范圍內土地的一級開發和整理的投融資等。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怎么樣?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08月31日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法定代表人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李林謙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注冊資本:54,000.0元,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源北路6號。
公司經營狀況: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目前處于開業狀態,招投標項目919項。
建議重點關注:
愛企查數據顯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該公司存在:「自身風險」信息119條,涉及“法院公告”等。
以上信息來源于「愛企查APP」,想查看該企業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的詳細信息,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政府債定融了解其最新情況,可以直接【打開愛企查APP】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考什么
主要考試的內容是行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行測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
2、公共基礎知識是一門綜合性知識總集,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等五大內容以及涵蓋了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識面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2014)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保障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規范高新區的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高新區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開發區,是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目的的示范引領區域。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高新區的組織和個人,以及高新區外在高新區從事與本條例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第四條 高新區的建設與發展應當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高新區享受國家、省、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促進高新區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高新區的體制機制創新,督促和協調高新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為高新區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與經營環境。
市人民政府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高新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引進外來投資、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政策實施等方面支持高新區的發展。
高新區應當支持所在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可以采取與外地合作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分區、分園等方式,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第六條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對高新區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相應的行政審批權限,根據授權管理區域內的社會事務。
管委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制定和實施高新區有關管理規定及其他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各項政策和措施;
(二)依據昆明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高新區產業園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按照管理權限審批或者核準進入高新區的企業和投資項目;
(四)組織、引導、支持高新區的科技創新活動,推進創新型特色園區建設;
(五)管理高新區的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
(六)負責高新區的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生產安全、城市管理等事務;
(七)組織建立中介、信息和信用等各類服務體系,為高新區的組織和個人提供服務;
(八)根據授權行使其他職權。第七條 管委會應當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工作部門。
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的,應當事先征求管委會意見,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管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實行雙重領導,依法履行相應的職能。
金融、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可以在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公窗口,直接辦理有關業務。第八條 管委會應當在行政管理體制、人事管理制度、投資融資機制、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發展等方面推進改革創新。第九條 管委會及設在高新區內的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并及時更新相關優惠政策、行政管理事項、收費項目與標準、辦事程序、服務承諾等信息,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第十條 管委會應當設立企業專項扶持資金,以資助、貼息、獎勵等形式支持高新區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動。第十一條 管委會應當為企業及科技人員提供創業條件和服務,建立和完善科技企業加速成長機制,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在高新區興辦各類綜合或者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第十二條 管委會應當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和服務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第十三條 高新區財政實行單獨核算,納入市級預算管理,接受市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高新區的財政收入,除按規定上繳中央和省、市外,應當用于高新區的開發和建設。第十四條 高新區應當重點發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電子商務、金融等現代服務業。
鼓勵企業在區內設立總部,建立整合貿易、物流、結算等功能的營運中心。第十五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進入高新區:
(一)國家和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境外高科技企業或者項目;
(三)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規劃的企業或者項目;
(四)為高新區提供服務的企業或者中介組織;
(五)其他與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配套的企業或者項目。